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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宿舍卫生标准
2010-06-07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宿舍卫生标准


一、制度

寝室内设有寝室长,寝室长要安排寝室值日生表并张贴,寝室内整体布置格调高雅,积极向上。

二、卫生

1.门窗

门窗干净、无灰尘、脚印,无损坏,禁止档小窗。

2.地面

地面干净、无污水、无杂物,门口无垃圾,地面物品摆放整齐。

3.墙面

墙面无污损,无蜘蛛网,无积灰,无脚印、球印,不得随意张贴画报。

4.桌椅

桌椅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整洁,书籍、电脑等物品摆放有序,桌椅上不得堆放衣物。

5、洗漱间

洗漱间台面无杂物、无污水,洗漱盆内擦洗干净,洗漱用品、清卫工具、热水瓶等摆放整齐。

6、卫生间

卫生间地面、便池洗刷干净、无污物,卫生间内无异味。

7、阳台

阳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不堆放塑料瓶、纸箱等易燃杂物。

三、整洁

1、床上

全体学生在8:30—11:00;13:30—15:30期间需叠被(周末、节假日不做要求),被褥叠放标准参照军训要求,毛毯、枕头放置在棉被之上,各铺位按统一方向放置,被褥、床面整洁,不得堆放衣物。

2、蚊帐、窗帘、床帘

蚊帐按学院规定时间统一挂置与取下,蚊帐、窗帘白天一律拉开保持整洁;原则上所有寝室不得挂置床帘,如需要用床帘布置寝室,需保证寝室风格一致、整洁,白天不允许挡床帘。

3、书架、箱架、鞋架

书架、箱架、鞋架内物品统一摆放整齐,架面干净、无灰尘。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201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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