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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辅导教师、导师工作细则
2010-06-07  

外国语学院辅导教师、导师工作细则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师工作成绩,保护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建立长效的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以学院教职工工作评价办法为基础上,外国语学院制定了辅导教师、导师工作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辅导教师

1、工作态度:具有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能够认真对待每项工作,保证对辅导教师工作的投入。

2、日常管理:做好课堂、宿舍、晚自习三方面工作,落实家长联系制度,每周深入课堂至少三次,以听大课为主,保证学生课堂出勤率及上课质量,杜绝上课迟到、吃东西、玩手机、睡觉等现象(具体内容见听课表);建立所带级队的学生干部宿舍检查制度,辅导教师每周宿舍抽查至少二次,检查、督促学生保证宿舍卫生,杜绝违纪现象;建立所带级队的学生干部晚自习检查制度,辅导教师每周抽查晚自习至少一次,保证学生晚自习出勤率及自习质量。

3、级队建设:所带级队应具有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学风浓厚的整体氛围,形成较强团队力量。

4、教育特色:开展丰富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体活动与学习竞赛,注重形成自己的学生教育管理特色,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二、导师

1、工作态度:对学生教育工作与班级管理充满热情,保证导师工作在时间与精力上的投入。

2、日常管理:每周到班级课堂听课至少二次,保证本班学生课堂出勤率及上课质量,杜绝上课迟到、吃东西、玩手机、睡觉等现象(具体内容见听课表);建立班级宿舍检查制度,导师每周宿舍抽查至少一次,检查、督促学生保证宿舍卫生,杜绝违纪现象;建立班级晚自习检查制度,并进行抽查,保证学生晚自习出勤率及自习质量;落实导师家长联系制度,每名导师每学期与家长联系至少一次,受处分、退学、降级、学业警告学生,一周之内与家长联系,并填写受处分(处理)学生家长联系记录单。

3、班级建设:所带班级学风浓厚,成绩优良,学生思想端正,能积极参与各项竞赛与活动,班级具有很强的凝聚力。

4、教育特色:研究适合本班学生的教育方法,形成管理特色,开展丰富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体活动与学习竞赛。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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