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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重(补)修选课报名的通知
2021-12-22  

各分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重修课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目前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重(补)修选课的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次重(补)修选课报名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包括2021届学生

二、重(补)修课程

1.范围

选课范围为本学期已开设课程、重修辅导班课程以及2021届学生因无法正常重修而需特殊申请的课程

2.重修类课程

1)凡考核不合格未取得学分的课程。

2)因病(事)假等原因办理缓考手续未能参加期末考核及补考而没有取得学分的课程。

3.补修类课程

因执行学生个人定制的学业计划,本学期需要单独选修的课程。

三、选课规定

1.学生每学期所修重修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学分总和不得超过36学分(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请参加本次选课学生认真核对所选课程成绩,凡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不可重复办理选课。

2.学生同一门课程重修不得超过2次。

3.执行学生个人定制的学业计划,本学期办理单独选课的学生,必须随正常班修读且不得免听课,作为第一次考试登录成绩。选课学生要在报名表重修次数栏注明第一次修读,以便核对。

4.凡开设重修辅导班的课程,重修选课学生必须选随辅导班上课,未开设辅导班的课程,重修选课学生可以根据学院公布的课程表(各分院公布),选择开课班级,报名随班重修学习。

5.随班重修的学生,如果上课时间有冲突,学生可通过自主学习、单独找老师答疑等方式重修;2021届学生所报的重修课程如果上课时间有冲突,可以免听课。所有免听课的学生期末需参加考试,按试卷得分记载成绩。

6.随班重修报名时填写的“所随班级”必须具体到某个班,特别是合班课程,要填写合班上课的第一个班级。《综合英语》不能随艺术类专业《英语》课程重修。

四、办理程序及时间

318-321日,以班为单位统计报名课程和人数,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名统计表(电子版)。随班重修的学生填写《随正常班重修报名统计表》;报名参加重修辅导班的学生填写《重修辅导班报名统计表》。班长将整理好的电子表交分院秘书,分院秘书于322日上午将电子表交到教学管理部办理重修手续。

五、重修辅导班开课安排

1.计划开设重修辅导班课程:

序号

开设辅导班课程

序号

开设辅导班课程

序号

开设辅导班课程

1

综合英语(一)

2

英语(一)

3

高等数学A(一)

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5

高等数学A(三)

6

应用统计

7

数字电路与系统实验A

8

模拟电子电路实验

9

普通物理(二)

10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

11

电路与电子技术

12

工程制图

2.辅导班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六、要求

各分院要认真组织各年级学生(尤其是2021届学生),进行重修报名。

 

附件:重修报名统计表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教学管理部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附件:重修统计报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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